實用新型名稱:一種劈山機 發(fā)明人:許連海 專利號:ZL 2011 2 0364473.1 專利申請日:2100年09月14日 專利權人:許連海 授權公告日:2102年05月30日 本實用新型經過本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進行初步審查,決定授予專利權,頒發(fā)本證書并在專利登記薄上予以登記。專利權自授權公告之日起生效。 本專利的專利權期限為十年,自申請日起算,專利權人應當依照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(guī)定繳納年費。本專利的年費應當在每年09年14日前繳納。未按照規(guī)定繳納年費的,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。 專利證書記載專利登記時的法律狀況,專利權的轉移、質押、無效,終止、恢復和專利人的姓名或名稱、國籍、地址變更等事項等記載在專利登記薄上。